不動產買賣登記
一般房地買賣流程
房地買賣主要流程分為簽約、用印、完稅、交屋四個程序與期款交付。
- 簽約:簽訂不動產買賣契約書(私契約)並支付第1期款(頭期款)
- 用印:備證並於相關文件上用印並支付第2期款
- 完稅:賣方完納土地增值稅款及欠稅費款並支付第3期款
- 交屋:買賣標的現場查勘無誤後,進行尾款(貸款)繳付及交屋手續,完成第4期款即尾款交付。
應備文件
- 登記申請書。
- 登記原因證明文件(買賣移轉契約書、公地產權移轉證明書)。
- 所有權狀。
- 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。
- 出賣人印鑑證明。
- 優先購買權放棄書或切結書。
- 土地增值稅及契稅繳(免)納收據或不課徵證明文件。
- 主管機關核准或同意證明文件。
- 其他依法令規定應檢附之文件。
登記規費
所有權移轉登記土地按申報地價1/1000計費,建物按稅捐機關核定繳(免)納契稅之價值1/1000計費。
書狀費每張80元,按張數計費。
買賣雙方應負擔費用(依區域代書費有不同的負擔方式)
買方應負擔費用
- 買賣契稅:買賣契稅為其契價百分之六;所稱契價,以當地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評定之標準價格為準。
- 印花稅:按照申報移轉金額現值的0.1%貼足印花稅票。
- 地政規費:登記規費及書狀費。
- 土地及建物登記謄本費
- 銀行貸款查詢費、開辦費等
- 代書費:過戶登記、抵押權設定及簽約金等
- 履保費:各家或略有差異,通常為買賣總價的萬分之六,由買賣雙方各付一半;例成交價1千萬履約保證費用為六千元,買賣雙方各負擔三千元。
賣方應負擔費用
- 土地增值稅
- 交屋日前的房屋稅及地價稅
- 交屋日前的水電、瓦斯、管理費
- 代書費:過戶登記、抵押權塗銷及簽約金等
- 履保費:各家或略有差異,通常為買賣總價的萬分之六,由買賣雙方各付一半;例成交價1千萬履約保證費用為六千元,買賣雙方各負擔三千元。